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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硕士生导师与2020级MPA研究生“双向选择”(含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3点击:

2020MPA研究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2020MPA研究生确定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向选择”安排

1)“双向选择”工作由MPA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被聘任的校内导师指导研究生人数按《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管理规定(修订稿)》执行,被聘任的校内导师,本学院的导师每人每届最多指导4名MPA研究生,非本学院的导师每人每届最多指导2名MPA研究生,被聘任的校外导师指导研究生人数按有关协议执行。(预科班学生不占名额)

21130日前,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意向表》发至MPA邮箱mpa@zufe.edu.cn,邮件名注明“姓名+论文导师选择”。

3)导师和研究生进行“双向选择”。MPA学院根据师生“双向选择”情况,对选择结果进行反馈,如有必要进行第二轮选择。确定选择结果后,由MPA学院签署意见后公布并报备研究生

4)公布“双向选择”结果。经确认公布后,导师依据《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管理暂行规定》对学生进行学位论文相关指导工作。

5)凡申请调整导师,需经过原导师同意且与MPA学院备案后确定调整关系。

二、附件下载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意向表;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转导师申请表;

特此通知。      

20201123

浙江财经大学MPA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