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MPA研究生教育的需要,MPA中心决定增补MPA硕士研究生论文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选聘规则》(附件一)的我校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二、导师增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 申请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附件二);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三),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电子稿请发至mpa@zufe.edu.cn,纸质稿交至文华校区学渊楼213邵静老师);
2.MPA中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建议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
3.MPA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确定指导教师名单,公示一周,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三、增补工作的时间安排
1.6月5日前,申请人填写并向MPA中心递交《简况表》、《申请表》;
2.6月中旬,召开MPA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申请者材料,审定人选;经公示后由中心发文公布导师名单。
联系人:邵静 电话:88922739 邮箱:mpa@zufe.edu.cn
浙江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