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要求,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浙江省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学校决定原则上全校各招生专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
自5月5日开始有序启动,至5月19日基本结束,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须及时查看MPA教育官方网站通知。
三、复试方案
MPA教育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制订具体的复试录取方案并在网上提前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包括: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初试各科目成绩和总分、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应在备注中注明)、初试和复试成绩分别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等内容。
四、复试平台
我校的网络远程复试主要采用钉钉(DingTalk)。
复试前考生须在电脑或手机上安装钉钉软件或APP,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原则上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如有问题,请与MPA工作人员联系。
五、资格审查
线上提交材料,所有材料全部扫描形成PDF文件,截止至5月7日之前将材料打包成文件并命名为:姓名+复试材料 发送至mpa@zufe.edu.cn。(已提交材料的考生无需重复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①考生亲笔签名的《浙江财经大学2020年MPA考生复试申请表》1份(附件1);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注明考生姓名);
③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2017年9月1日前毕业)或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2015年9月1日前毕业)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④《浙江财经大学2020年MPA考生情况调查表》1份(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 或 社区加盖印章皆可。)(附件2)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七、调剂
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统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n/),通过调剂服务系统选择相应专业填写调剂志愿。建议有意向调剂到我校相关专业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放后第一时间填报调剂申请。
八、录取
根据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处核准后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及参加专项计划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8922732、15868853961(施老师)
0571-88922739、15757136793(邵老师)
传真:0571—88922739
邮箱:mpa@zufe.edu.cn
网站:http://mpa.zufe.edu.cn/
浙江财经大学MPA学院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