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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3月MPA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3点击:

MPA研究生和相关导师: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对硕士学位论文的重合率检测和匿名评审要求作出重大调整,根据浙财大[2016]132号《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和《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规定》精神,符合以下两项条件才能按时参加答辩:一是社会科学类(含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和理学类的学位论文重合率在15%(含)以下,人文科学类(含哲学、文学)的学位论文重合率在20%(含)以下;二是论文盲审成绩单篇最低分在70分以上。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检查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有关学位点应对预答辩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为做好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预答辩工作由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预答辩程序

1.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阅认可,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附件1)和导师同意预答辩的信息(文字信息截图或者语音信息),于3月1日前 发至MPA邮箱mpa@zufe.edu.cn,邮件名以“姓名+预答辩”命名。

2.研究生提交的预答辩论文,应按照盲审格式制作,文中不得出现导师等相关信息。

3.MPA中心根据硕士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5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

4.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对论文的选题与综述、内容与结构、创新性、写作规范等是否符合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要求进行评判。

5.预答辩委员会应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6.硕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制作“审查论文”1本(电子版发至MPA邮箱mpa@zufe.edu.cn),由MPA中心进行论文形式审查。

7.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查重和匿名评审环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预答辩工作将于3月6日进行。

2.“预答辩论文”按照“盲审用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制作。“盲审用学位论文”的制作及写作要求具体见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要求》(2016版)和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关于MPA毕业论文规范的补充要求》,封面和扉页请从附件3下载。

四、附件下载清单

1.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

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要求》(2016版)

3.“盲审用学位论文封面”及“中英文扉页”范例(2016版)

4. 浙江财经大学关于MPA毕业论文规范的补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