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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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MPA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4点击:

各位导师以及2015级MPA研究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近期工作安排,MPA中心现开展2015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目的

中期考核是通过对MPA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基本知识以及综合实践能力进行评价,以考察其是否具备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能力。

2.考核时间范围

考核时间范围为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

3.考核程序

(1)学生进行自我鉴定,填写中期考核表;

(2)由导师对学生的自我鉴定做出评价;

(3)学生主管与考核小组做出评价意见;

(4)MPA教育中心做出审查意见。

4.组织领导

MPA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学生中期考核工作,成立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应以导师组成员为主),考核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

5.中期考核的主要内容(附表)

(1)思想素质;

(2)课程学习情况;

(3)文献阅读能力;

(4)实践能力;

(5)科学研究能力。

6.考核结论及处理

(1)考核合格者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并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①一门以上(含一门)学位课程重修仍不合格;

②已修课程总学分尚未达到25分;

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作弊者;

课程成绩合格,但相关文献阅读能力、实践能力或科学研究能力很差,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培养者;

⑤其他原因。

7.其他说明

2015级同学下载《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中期综合考核表》(见附件)电子版,填好封面内容、第二页的“学号”“姓名”两栏、第三页的“自我评价”栏,3月1日前电子版发至MPA邮箱mpa@zufe.edu.cn,中心会把其他内容填好后统一打印存档。

                                       浙江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