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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夏季)MPA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8点击:

2018届研究生和相关导师: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对硕士学位论文的重合率检测和匿名评审要求作出重大调整,根据浙财大[2016]132号《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和《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规定》精神,符合以下两项条件才能按时参加答辩:一是社会科学类(含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和理学类的学位论文重合率在15%(含)以下,人文科学类(含哲学、文学)的学位论文重合率在20%(含)以下;二是论文盲审成绩单篇最低分在70分以上。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检查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有关学位点应对预答辩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为做好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预答辩工作由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预答辩程序

1.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阅认可,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附件1),温州班于1月11日前,杭州班于1月24日前发至MPA邮箱mpa@zufu.edu.cn,邮件名以“姓名+预答辩申请表”命名。

2.研究生提交的预答辩论文,应按照盲审格式制作,文中不得出现导师等相关信息。

3.MPA中心根据硕士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

4.硕士生按学位论文答辩的正规程序进行报告及回答问题,预答辩过程中不得提及导师信息。硕士生进行报告的时间一般为5分钟,预答辩委员会委员点评10分钟。

5.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对论文的选题与综述、内容与结构、创新性、写作规范等是否符合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要求进行评判。

6.预答辩委员会应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将评议意见填入《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附件2)。

7.硕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制作“审查论文”1本(电子版发至MPA邮箱mpa@zufe.edu.cn),由MPA中心进行论文形式审查。

8.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查重和匿名评审环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预答辩工作温州班于1月14日(周日),杭州班于1月27日(周六)

2.“预答辩论文”按照“盲审用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制作,A4纸双面打印装订。“盲审用学位论文”的制作要求具体见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要求》(2016版),封面和扉页请从附件4下载。

四、附件下载清单        

1.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

2.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2016版)

3.《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要求》(2016版)

4.“盲审用学位论文封面”及“中英文扉页”范例(2016版)

 

注:《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中“导师对该硕士研究生申请预答辩的意见”一栏,请学生与导师沟通好后自行填好意见,但“导师签字”处中心会统一转交导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