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MPA研究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MPA论文管控的要求,现已进入论文盲审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1.自查重合率达标的论文于4月22日前将盲审用学位论文(封面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MPA中心,请注意寄出的时间(过时不候)。
2.中心将组织3名专家对论文进行校内盲审,若三分之二以上(含)的专家同意送外审,则可以送外审;若不及三分之二,则不予送审。
3.中心于4月30日左右出校内盲审结果,学生务必按照意见再次修改。校内盲审通过的同学修改论文,应于5月10日前将查重格式的论文电子版发至MPA邮箱mpa @zufe.edu.cn,邮件名和文件名都注明“姓名-论文题目(查重用学位论文)”,中心会对论文进行再次查重。查重通过的同学于5月14日前将盲审用学位论文(封面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MPA中心,请注意寄出的时间。中心会安排论文外审,于5月29日左右出外审结果。
4.外审格式的论文电子版于5月14日前发至MPA邮箱mpa @zufe.edu.cn,邮件名和文件名都注明“姓名-论文题目(外审用学位论文)”。
注:1. 盲审论文封面用白色250克铜版纸打印胶装,不能出现含有导师姓名、作者姓名以及其他可以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
2.盲审封面和扉页请下载附件,注意盲审论文中不要有页眉。
3.请务必按照通知上的时间截点上交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确认好后提交一次,不得重复提交),逾期默认为不参加本次送审。
4.纸质版邮寄地址:西湖区文一西路83号浙江财经大学学渊楼213室,邵静,15757136793。
浙江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