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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4月MPA学位论文专家评审和盲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5点击:

各位MPA研究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MPA论文管控的要求,现已进入论文盲审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1.自查重合率达标的论文于422日前将盲审用学位论文(封面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MPA中心,请注意寄出的时间(过时不候)。

2.中心将组织3名专家对论文进行校内盲审,若三分之二以上(含)的专家同意送外审,则可以送外审;若不及三分之二,则不予送审。

3.中心于430日左右出校内盲审结果,学生务必按照意见再次修改。校内盲审通过的同学修改论文,应于510日前查重格式的论文电子版发至MPA邮箱mpa @zufe.edu.cn,邮件名和文件名都注明姓名-论文题目(查重用学位论文)”,中心会对论文进行再次查重。查重通过的同学于514日前将盲审用学位论文(封面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MPA中心,请注意寄出的时间。中心会安排论文外审,于529日左右出外审结果。

4.外审格式的论文电子版于514日前发至MPA邮箱mpa @zufe.edu.cn,邮件名和文件名都注明姓名-论文题目(外审用学位论文)”。

 

注:1. 盲审论文封面用白色250克铜版纸打印胶装,不能出现含有导师姓名、作者姓名以及其他可以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

2.盲审封面和扉页请下载附件,注意盲审论文中不要有页眉。

3.请务必按照通知上的时间截点上交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确认好后提交一次,不得重复提交)逾期默认为不参加本次送审。

4.纸质版邮寄地址:西湖区文一西路83号浙江财经大学学渊楼213室,邵静,15757136793

 

                                          浙江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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