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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勤制度的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9-12-21点击:


各位同学,为了更加规范教学纪律,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培养手册里研究生管理规定,现有以下几点补充并再次申明上课纪律:

1、上课周最晚周五下午三点前需要将请假单发送至中心邮箱,三点后发送的视为无效。

2、上课时间为九点,迟到十五分钟后的视为迟到。

3、上课半小时以后不再签到,未到的视为旷课。

4、迟到或早退2次,记为缺勤1次。

5、在读期间考勤情况作为评优评奖依据。

6、以上说明自公布当日立即实行。

浙江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9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