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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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7月MPA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3点击:

MPA研究生和相关导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2021届MPA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题工作将于7月10日进行。MPA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开题工作,开题指导组一般应由三至五名硕士生导师组成。

2.开题工作程序

(1)研究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公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以下简称《开题报告表》)。要求如下:1.初稿要求要列出提纲,提纲需列出三级标题;2.学生不与导师联系,或者开题报告表上未写论文提纲的,学院将不安排该生的开题答辩,自动视为延期开题;3.参加开题学生必须把《开题报告表》和导师同意开题的信息(文字信息截图或者语音信息)于7月7日中午12点前发至MPA邮箱mpa@zufe.edu.cn,邮件名以“姓名+开题”命名。

(2)研究生根据开题专家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开题报告表》。

(3)修改后的《开题报告表》电子稿发至MPA学院邮箱,MP学院对修改后的《开题报告表》做好备案。

3.《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开题报告表》请在附件中下载。

浙江财经大学MPA学院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