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分数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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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教育部公布了《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印发通知,就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部署。现将涉及考生关心的问题,摘录如下:
分数线——

通知指出——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通知明确——
各招生单位要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复试方式由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可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等。
通知强调——
各招生单位要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加强试前试中试后监管,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要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招生单位如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要严肃考风考纪,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月26日至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将组织举办“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计划余额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
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守法,诚信考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转自研招网,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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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