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2017、2018级MPA研究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MPA研究生调整导师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论文指导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论文指导关系的同学现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转导师申请表》发至MPA邮箱mpa@zufe.edu.cn,邮件名注明“姓名+原导师姓名”。MPA中心进行备案,并通知原导师,经导师同意后,9月份统一再次选择导师。
提交申请时间:2019.6.4—2019.6.11(逾期不再受理)
2019年6月4日
浙江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