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任课教师:
为加强 MPA 课程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形成一批体现我校 MPA 特色和水平的研究生课程,切实提高 MPA 课程教学水平和学生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课程建设申报的程序
1.符合申报重点课程条件的可以进行申报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课程建设申报表》,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电子稿请发mpa@zufe.edu.cn,纸质稿交至1号学院楼415D韦晓蓓老师);
2.MPA教指委评审遴选后,确定重点建设的课程,公示一周。
二、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12月20日前,递交《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课程建设申报表》;
2.2016年1月20日前,审查申请者材料,审定需建设课程;经公示后由MPA教育中心发文公布课程建设名单。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MPA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联系人:邵静 电话:88922739 邮箱:mpa@zufe.edu.cn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