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近日,教育部已公布国家分数线,为方便考生更好地了解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排,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复试时间及复试形式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正式启动,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原则上在4月4日前完成,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6日-15日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以及各招生学院(研究院)网站。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确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须提前报备,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复试小组将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强调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并加强诚信评判。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目前,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下达。待计划正式下达后,我校将及时公布各招生专业一志愿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预计将于3月下旬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公告。
三、复试录取办法及差额复试比例
各学院(研究院)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提前在学院网上公布。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院(研究院),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根据各专业招生情况而定。
四、调剂专业及缺额
根据2023年国家线及我校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预计我校部分专业仍有调剂缺额。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相关学院网站,查询复试调剂工作办法、计划余额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及时填报我校调剂志愿。
五、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研究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的方式和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考生须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初试准考证(研招网已开通下载);
(3)学历学籍证明;
① 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 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 外校应届生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一份(由教务部门盖章)。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服役部队签发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除本校(含东方学院)应届生外,其他考生须提供《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1)。社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印章,外校应届本科生的政审表由就读院系加盖印章。
(6)《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7)体检单(现场递交或邮寄至相应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须包含血常规(含肝功能)、胸透拍片等常规检查项目(要求为近三个月的检查报告)。
(8)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补充材料。
(9)各学院(研究院)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六、其他事项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七、联系方式
研招办电话:0571-86754635,87557116
各学院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