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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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9月MPA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5点击:

MPA研究生和相关导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2023年MPA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工作将于9月16日进行。MPA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开题工作,开题指导组一般应由三至五名硕士生导师组成。

二、开题工作程序

1.研究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公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以下简称《开题报告表》)。要求如下:

(1)初稿要求要列出提纲,提纲需列出三级标题;

(2)学生不与导师联系,或者开题报告表上未写论文提纲的,学院将不安排该生的开题答辩,自动视为延期开题;

(3)参加开题学生请于9月10日24点之前登陆MPA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mpamem.zufe.edu.cn/上传开题报告PDF版,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并自行联系告知导师须于9月13日中午12点前登陆此信息平台进行审核,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到开题答辩环节。

2.研究生根据开题专家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开题报告表》。

3.修改后的《开题报告表》电子稿发至MPA学院邮箱,MPA学院对修改后的《开题报告表》做好备案。

三、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开题报告表》请在附件中下载。

浙江财经大学MPA学院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