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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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9月MPA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5点击:

MPA研究生和相关导师: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检查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有关学位点应对预答辩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为做好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预答辩工作由MPA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预答辩程序

1.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由研究生本人于9月10日24点之前登陆MPA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mpamem.zufe.edu.cn/上传预答辩论文PDF版,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题目”,并自行联系告知导师须于9月13日中午12点前登陆此信息平台进行审核,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到预答辩环节。

2.研究生提交的预答辩论文,应按照盲审格式制作,文中不得出现导师等相关信息。

3.MPA学院根据硕士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5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

4.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对论文的选题与综述、内容与结构、创新性、写作规范等是否符合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要求进行评判。

5.预答辩委员会应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6.硕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制作“审查论文”1本(电子版发至MPA邮箱mpa@zufe.edu.cn),由MPA学院进行论文形式审查。

7.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查重和匿名评审环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预答辩工作将于9月16日进行。

2.“预答辩论文”按照“盲审用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制作。“盲审用学位论文”的制作及写作要求具体见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2023修订版)》,封面和扉页请从附件3下载。

四、附件下载清单

1.《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2023修订版)》 (附件1)

2.《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写作要求》(附件2)

3.“盲审用学位论文封面”及“中英文扉页”范例(附件3)

浙江财经大学MPA学院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