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工程管理专业硕士(MEM)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和《浙江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完善复试工作机制,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强化复试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保障,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以院长和书记为组长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见附件2)
(三)复试小组
由5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为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笔试与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笔试与面试。在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上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少于1:1.8。
3.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校验和报考条件核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具体审查材料详见《浙江财经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工程管理专业硕士(MEM)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见附件3)。审查期间,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4.学院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复核。
5.考生须签订《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4),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原则。在采用多样化方式方法全面考查考生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并加强诚信评判。
2.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原则。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三)复试内容
1.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理论。
2.面试(每组时间不少于35分钟,满分为100分):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含英语口语自我介绍),考查外语能力、专业能力、思政能力、综合能力与创新意识。
3.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的MPA考生,复试须加试政治学原理和公共政策学两门课程。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的MEM考生,复试须加试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经济学两门课程。加试采用笔试方式,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复试面试程序
1.身份验证。
2.考生英文自我介绍(1分钟)。
3.题目阅读与思考。
4.讨论环节。
5.总结发言。
6.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7.复试考官现场独立评分。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笔试×50%+面试×50%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40%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要符合《浙江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
2.调剂考生需满足国家调剂政策要求的条件。
(二)调剂流程
1.学院将及时公布生源缺额情况,并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说明接受调剂的专业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调剂条件择优遴选调剂考生。
3.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4.调剂考生复试考生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研究生院审定后由学院统一公布。
五、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总分相同的录取规则:1.取初试成绩分数高的考生;2.若初试成绩总分相同,取管理类综合能力科目分数高的同学;3.若以上分数都相同,取复试面试分数高的同学。
(二)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递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三)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学院结合综合能力考查情况以及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必检项目为血常规(含肝功能检查)和胸透拍片(要求为近三个月的检查报告)。体检单后续通过邮寄等方式交学院归档备查。
(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七)学校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八)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六、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调剂、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调剂、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认为所报考专业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培养单位提出异议或申述,培养单位应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如有异议请致电0571-86754696。
七、其它
附件1:关于成立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2:关于成立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的通知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工程管理专业硕士(MEM)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
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5:2026年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工程管理专业硕士(MEM)研究生复试面试流程及考试要求
附件6: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学院)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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